28日,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珠海代表团召开分组会议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珠海市省人大代表围绕立法、监督、代表履职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立法
省人大代表、斗门区委副书记、区长周海金建议,市人大常委会要加快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相关立法,建立适应珠海发展要求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同时,也有利于防治农村腐败问题的发生。周海金同时提出要大力推行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同步公开制度,“要在全省、全市更大的范围,发挥人大代表建议的督办力度,进一步增强代表履职的积极性”。省人大代表、广东明门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凌对此表示赞同,她认为应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的积极作用,尤其是在立法过程中,人大代表能够提供更多更有效的支持。
建议出台业委会组织条例
“村委会、居委会是依法成立的组织,然而这两个组织都只有组织机构代码证,没有法人证书,意味着这两个主体没有法人资格。”省人大代表、市委副秘书长范时杰提出,当前村委会、居委会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法人,然而却经常与其他法人发生关系,如果不尽快改善这种局面,将来一定会引发一系列的法人纠纷案。
同时,范时杰建议省、市要尽快抓紧对“物业管理条例”的修订。“省里、市里的条例都已有十多年了,条例中关于业主委员会的表述只有一句半,而物业管理条例的核心是业主委员会。”他认为,“物业管理条例”应改为“业主委员会组织条例”,以此推动物业管理更好的发展。同样,在立法过程中一定要解决业主委员会法人身份的问题。
多种形式加强普法宣传力度
省人大代表、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机电设计研究所所长陈建飚十分关注“开门立法”的问题。他说,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渠道是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力度,以此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他建议,在条例形成初稿的时候,尤其是涉及一些专业性比较强的问题是,希望能够多听取一些专业机构、行业协会的意见。
“一部法规能否顺利实施,群众的知晓度也是十分关键的。”陈建飚表示,目前的现状是“谁执法谁普法”,人大在普法宣传方面虽然做了不少工作,但在形式上还比较单一,老百姓对很多法规仍然不熟悉。“所以希望人大可以通过新媒体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普选宣传力度。” (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