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斗门区获悉,经过多轮技术评估和考核,国家环境保护部正式授予斗门区“国家生态区”称号。斗门区自2012年正式启动生态区建设工作以来,于2013、2014年分别顺利通过了国家生态区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并最终成功获得“国家生态区”称号。
据了解,“国家生态区”考核内容包括城镇污水处理、GDP能耗水耗、农村垃圾处理率等,内容体系庞大,细胞工程众多。斗门区环保局副局长冯悦有表示,斗门区之所以能够在众多考核中达标,与近年来全面实施“美丽斗门行动计划”和“美化绿化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密切相关,斗门区在生态新城建设、节能减排、生态农业、幸福村居、用水安全等方面均达到考核要求的标准,井岸、白蕉、乾务、莲洲等镇陆续成为国家级生态乡镇。
据了解,下一步,斗门区将在抓好美化绿化、完善基础设施、强化环境整治、落实节能减排等方面努力,完成主干道、乡村道路、公园、城市节点等25项提升工程,实现城乡环境“三年焕然一新”目标;积极实施白藤湖整治提升工程,强化河涌综合整治,大力推进黄杨河湿地公园建设;加快区、镇13座垃圾压缩中转站建设,全面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积极推动斗门、白蕉、乾务镇创建国家卫生镇和莲洲镇创建省卫生镇,抓好一批省卫生村创建工作。
冯悦有表示,斗门区将在“国家生态区”的基础上,力争在2016年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助力
珠海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 (来源:
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