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市政消火栓缺建率达7%,已建的10%处于非正常状态,不过很快将迎来一场全面细致的查漏补缺。近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
珠海市消火栓管理办法》,保证
珠海市消火栓建设有规划、有资金、有管理。
记者从会上获悉,自2001年底市公安消防局与市供水公司签署市政消火栓移交、接管协议以来,市政消火栓数量已由1182个增加至5703个。但按照珠海市消防规划,市政消火栓应建6186个,缺建率达7%。全市市政道路447条中,市政消火栓不足的路段有170条。
与此同时,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全市市政消火栓中有582个处于非正常状态,情侣路消火栓无水路段问题尤为突出。此外,广大小区、农村社区消火栓亦均存在因损坏、无水、老化等问题而无法使用的情况。而在督促落实维护保养时,往往无法落实责任主体和整治资金,整治难度较大。
此次制订《珠海市消火栓管理办法》,正是为进一步健全珠海市消火栓建设管理机制,明确建设管理主体和责任,保障消火栓建设有规划、有资金、有管理。
《办法》明确了消火栓的建设主体:市政消火栓由各级政府(管委会)负责投资建设,农村社区消火栓有区镇政府按一定比例筹集资金投资建设。
《办法》同时细化了消火栓的管理责任,规定市政消火栓验收合格后由市供水企业负责维护管理,单位消火栓、小区消火栓以及农村社区消火栓由产权人或者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进行维护保养。
为解决消火栓的维护保养经费,《办法》明确市政消火栓维护保养费、火警用水、消防演习用水等相关费用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单位、农村社区消火栓维护保养经费由单位、社区承担,小区消火栓保修期内的维修保养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保修期满后纳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记者了解到,针对目前珠海市消火栓存在的突出问题,待《办法》实施后,珠海市将开展消火栓大普查,准确掌握消火栓缺建数和使用状态,对存在无水、锈蚀、毁坏、圈占、埋压、漏水等情况的消火栓进行检修,同时科学制定消火栓建设规划。
市公安消防局负责人透露,接下来珠海市还将改进消火栓管理措施,对消火栓以及其他消防设施进行身份管理,如实行条形码或二维码管理,甚至探索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开发消火栓状态实时监控系统,为灭火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指引。(内容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