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权今后不仅可以交易,还可以抵押贷款!记者从1月6日召开的相关会议上获悉,为激发企业提升环保治污水平的积极性,
珠海市环保部门将联手财政部门和金融机构,建立排污权抵押贷款、融资的相关机制,推出绿色金融产品,今后企业可凭借排污权进行融资。相关排污权核定办法年内有望出台。
为发布这一年来
珠海市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相关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为“两会”召开营造良好舆论氛围,1月6日,市委宣传部联合市环保局召开
新闻通气会。市环保局在此次会议上向媒体通报了2015年珠海市推进创建全国首批生态文明示范市的措施、成效,珠海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建设情况,以及珠海市生态环境监控监测能力和大气污染源解析工作进展等情况。
珠海将制定排污权核定办法
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是我国环境资源领域一项重大、基础性机制创新的制度改革,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
珠海市从2014年开始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前期准备工作,制定并印发《珠海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方案》,明确珠海市拟在广东省开展的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两种交易因子基础上,新增氨氮和氮氧化物因子,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2015年6月,珠海市政府与广东省产权交易集团签订环境资源市场化创新战略合作协议,正式迈出探索开展排污权交易工作的第一步。
排污权初次核定是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基础。记者从1月6日的会议上获悉,目前市环保局委托环保部华南环科所,正在开展珠海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排污权初次核定课题服务。通过收集和分析各种相关资料,分析全市各流域控制现状、各区域总量控制现状,充分掌握工业重点排污单位现状,通过相关文献调研,同时参考其他省市在初始排污权核定原则和方法方面的经验,初步制定排污初始权核定的原则方法,开展排污权核定与分配。在综合上述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后期将继续开展交易申报技术及排污权交易系统开发等研究工作,并将按照国家和广东省的技术规范要求,形成《珠海市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核定办法》并申报审批。预计此项工作今年全部完成。
探索排污权抵押贷款金融机制
与此同时,市环保局还将联手珠海市财政、金融部门,充分发挥珠海市地理和政策优势,利用横琴自贸片区的影响力和辐射带动力,建设横琴新区环境资源相关板块交易分平台,突出探索排污权抵押贷款、融资等绿色金融机制特点,研究探索排污权交易与生态文明建设市场化相结合的方式方法,建设具有珠海特色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
据透露,市环保局将与金融机构跨行业合作,建立排污权抵押贷款、融资相关规定,由商业银行推出排污权抵押融资金融产品,保障企业可以有效凭借排污权进行融资,利于增强企业购买排污权的积极性,促进企业将环保自身管理转化为资金来源,调动企业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减少排污量,通过排污权交易减排收益机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机制,培育生态环保市场体系。
市环保部门负责人表示,排污权抵押贷款金融机制的建立对政府、环境和企业均有好处。一方面,政府收缴企业的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和交易出让金增加政府公共财政收入,以设立政府性质的环保基金或是在财政部门已成立的基金组织中再单独分设环保基金机构方式,对资金加以有效利用,同时为政府回购排污权提供资金。另一方面,激励排污权市场交易活跃,利用市场这个看不见的手,推动各种资本加大对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等方面的投入,增加企业提升环保治污水平的积极性,减少排放量,增加排污权的可出售量,增加排污权的市场价值,培育生态环保市场体系。(内容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