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资讯网 广东资讯网
收藏本站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RSS地图
首页 | 斗地主| 国际新闻 | 深圳新闻 | 珠海新闻 | 汕头新闻 | 潮州新闻 | 东莞新闻 | 其他市区 | 中山新闻 | 国内新闻 | 广州新闻
文章搜索:
当前位置:主页 > 广州新闻 >

酒后坠楼

时间:2019-05-19 11:41阅读:

●朋友聚会其中一人酒后坠楼 

●父母要求同饮者赔偿24万元

有朋自远方来,难免把酒言欢。有人却因朋友聚会饮酒后坠楼而死亡,更为“杯具”的是,死者家属把死者的朋友告上法庭。一起来看看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如何审理这个案子。

男子沙某与刘某、阮某、万某是朋友关系,有一天,他从外地来到广州,约了这几个人相聚。17时30分,阮某因家中有事回家。沙某、刘某、万某三人一起吃了晚饭,沙某和刘某喝了少量药酒。晚饭后三人散步之后去了酒吧,到酒吧后不久,万某在21时40分左右离开回家,沙某和刘某在酒吧喝酒至第二天2时许。4时左右,沙某和刘某在宾馆一起开房休息,5时50分左右,沙某从宾馆房间窗台坠楼后死亡。6时左右,民警到达现场。经民警提示,刘某才发现沙某躺在宾馆窗户下方的地上,已经死亡。

沙某的父母称,据其向派出所了解,沙某的死因为饮酒过量后意外坠楼。沙某的父母认为刘某等三人对沙某不管不问,没有尽到安全的护理、管理义务,导致沙某死亡,存在重大过错,要求刘某等三名被告承担沙某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的50%,合计24万余元。

经审理,法院对“沙某的死亡是因饮酒后意外坠楼所致”这一事实予以采信。

地点: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结果:法院判决驳回沙某亲属的全部诉讼请求。双方当事人并无上诉,本案判决现已生效。

依据:沙某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醉酒可能造成的损害后果应当具有一定的预见性,其饮酒致使其认识和辨别能力降低,行为控制力减弱,最终导致了意外坠楼死亡这一惨剧的发生,这是沙某死亡的直接原因和根本原因,应自负全部责任。

沙某与三名被告聚会、吃饭属于正常的社交活动,没有证据证实三名被告有劝酒行为并致使沙某饮酒过量。沙某醉酒严重,而刘某将沙某送至宾馆一起开房休息,已尽较高程度、合理的注意义务,而沙某从窗台跌落的行为是作为一般正常人所无法预见的。

(何生廷 柳志君 李旷怡)

上一篇:加菲猫相伴“游船河” 带给孩子们快乐 下一篇:宠物死亡
本栏随机推荐新闻
·广州BRT获中国土木工
·番禺南大干线有望2021
·天河区教育局回应奥体
·陈家祠片区将微改造
·暴雨中的“最帅安保”
·乘客注意!受暴雨影响
·立足广州打造大交通网
·番禺1480名来穗人员获
·同学,哪间饭堂你的爱
·东环街禁毒预防宣传走
·广东省汽车站智慧售票
·酒后坠楼
·第九批省文保单位广州
·学生体验禁毒VR,向毒
·荔湾特困单身女性创业
相关新闻
·宠物死亡
·建立公民非正常死亡法
·顺手牵走ATM机内遗留
·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

友情链接
广州新闻 | 深圳新闻 | 珠海新闻 | 汕头新闻 | 东莞新闻 | 中山新闻
粤ICP备12053410号-1 Copyright © 2014-2018 广东资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