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香洲区的烟花爆竹燃放专区确定为一个,即情侣北路海天公园对面靠海一侧路段,并在燃放专区附近设有经政府部门许可的烟花爆竹零售店。
记者了解到,燃放区内准许燃放日为2016年2月7日至2月10日(除夕至正月初三)及2月22(元宵节)。其中,2月7日(除夕)具体燃放时间为19时至次日凌晨1时,其余4天燃放时间为当天19时至24时。除燃放专区外,香洲区禁止在其他地方燃放烟花爆竹。
据消防局负责人介绍,尽管有烟花爆竹的禁令,但每年还会发现个别市民在家中或其他禁止区域燃放烟花。2014年1月30日20时33分,珠海市香洲紫荆园3栋3单元7楼由于燃放烟花导致发生火灾,火灾烧毁阳台杂物。2014年春节期间,我市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5起,所幸并未造成人员伤亡。
对于燃放烟花爆竹,消防部门今年特别提醒,不要醉酒后燃放烟花爆竹。人在醉酒状态下意识朦胧,反应速度严重下降,引发事故的风险将大大提高。家长带着孩子燃放烟花爆竹,还要提醒孩子,点烟花爆竹时,脸不要贴得太近,以免炸伤面部和眼睛。发现烟花爆竹不响时,不要急于上前查看,最好等待一段时间再去查看,以免发生意外被炸伤。不要去捡刚刚落地还未炸响的爆竹,以防碰上“迟捻”而被炸伤。同时也要教育孩子在燃放时千万不要互相投掷嬉闹或装在玻璃瓶中燃放,以防伤人。
据悉,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春运期间也是烟花爆竹制售高峰期。公安部门近期将加强对烟花爆竹运输的监管,同时欢迎广大市民对运输烟花爆竹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运输烟花爆竹的主要规定有:运载车、船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并显示“爆炸危险品”标志或信号,进出仓库的汽车应佩戴火星熄灭器。装载烟花爆竹的汽车、船舱内不准同时载运旅客;在公路上运输烟花爆竹时,应采用厢式货车或用苫布盖严、捆牢;车辆必须限速行驶。相关法规规定: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追缴制式炸药500克以上、黑火药或者烟火药1000克以上的,视情况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至20000元奖励。
此外,消防部门还表示,寒假已经来临,假期是未成年人玩火引发意外的高峰期,家长们应主动看好孩子,避免小伙伴们一起玩火的事情发生。2013年8月26日16时42分,斗门西埔新村2巷33号4楼403房一卧室内因小孩玩火引发火灾,两名4岁的儿童被烧身亡。2014年1月3日晚上,几个小孩在吉莲新村小区的树下玩耍时,引燃树下的枯枝败叶,导致一名小孩的双手双腿被严重烧伤。 (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