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现状:目前,斗门区斗门镇农村居民住宅用地指标不足与农村宅基地需求激增的矛盾日益突出。10条行政村(斗门居委会除外)户籍人口数已有4万人,但总体规划中安排生产、生活留用地仅4886.76亩,人均仅0.122亩,严重低于平均水平。
此外,为了改善居住条件,村民对宅基地指标分户的需求日益增长,但由于当地村委会只能按照户籍人口比例分配可使用的土地有限,导致农村宅基地供应不足与需求巨大的矛盾日益增加。
该问题不仅对农村居民的生计产生影响,而且对幸福村居建设也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制约。
代表委员访谈
市人大代表、斗门区工商联主任科员欧福明:斗门镇部分村有留用地指标,但并不符合《斗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无法变成建设用地,因此农村的环境整治工程、产业发展、民生工程等幸福村居项目受到缺少建设用地的严重制约,特别是大濠冲村和小濠冲村的情况尤为突出。
此外,
珠海市农村宅基地办理手续日渐规范,“两违”整治工作大力开展,导致抢建行为时有发生,为开展“两违”整治工作带来难度。
造成用地指标不足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村场内土地及房屋无法办理报建手续就是一个问题。根据《斗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村居内早已经规划部分的建设用地,基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五年一小变,十年一大变”的原则,短时间内是不能调规的,由于部分村场内的土地及房屋早在2010-2020年的规划实施前已购买及建成,属历史遗留问题,现因与总体规划不符,不能办理相关报建手续。
市人大代表、斗门镇市政园林管理所副主任赵庆华:农村村民宅基地用地指标不足的问题,归根到底是各村留用地指标落地难的问题。
1992年,
珠海市为配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实行了预统征地的政策。根据当时的人口情况和总体发展要求,划定各村的建设用地范围,包括旧村用地、生活自留地、生产自留地等。10条行政村(斗门居委会除外)户籍人口数已有4万人,安排生产、生活留用地仅4886.76亩,人均仅0.122亩,严重低于平均水平。
上世纪90年代中,通过树桩立界的方法明确了斗门镇各村留用地的范围,但在后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由于全市的建设用地指标有限,为优先发展城市经济,各村多数生产、生活留用地并未纳入到建设用地范围内,因此部分留用地出现符合规划,但现状是仍为农用地。
市人大代表、斗门镇赤坎初级中学教师贲会英:如斗门镇下洲村,根据政策人口约900人,安排生产、生活留用地136.8亩,截至2015年12月31日人口约1000人,原有的旧村场已远远无法满足村民生活生产所用,但由于村场外土地多为农用地,下洲村空有留用地指标但无法申请使用,极大地限制了下洲村的发展。目前,下洲村已使用留用地仅为零亩。
市人大代表、斗门镇委书记宋岳章:根据现行政策,如需使用农用地,可通过向省国土资源厅办理农转用的方式实现,但由于农转用费用高昂,各村村委会无法负担,加上办理程序复杂,耗时长,多数村委会都不愿意走这一条路。
政府及有关部门每十年对斗门区土地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但由于总体规划“五年一小变,十年一大变”的原则,短期内无法进行调规。同时,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在调规时政府也优先考虑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忽略了各村对留用地的需求。
政府应该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给予足够重视,开展广泛调研,切实了解农村对留用地的需求,推动农村进一步发展。
部门回应
斗门镇人大:斗门镇人大代表将持续关注,加强监督,推进问题解决,用好人大代表参加人大会议的机会。斗门镇人大代表一直以来都密切关注住宅用地指标不足的问题,几乎每年都在市、区人大会议上提出相关意见,今年也会继续在市、去人大会议上提出相关意见,并形成议案提交大会。
斗门镇还将用好镇、村人大代表联络室。每周镇人大代表会在联络室接待来访群众,每个月的第2个周二各人大代表会在各村的联络室接待来访村民,将会就此问题咨询村民的意见,多听听村民的心声。
此外,斗门镇还将定期开展人大代表考察调研活动,并制定任务倒排时间表,对相关部门的办理情况进行监督,尽快推动问题顺利解决。
斗门镇国土所:针对《斗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指标不符合的问题,村场内已购买或已建成的土地及房屋,应由国土部门统一上报上级部门解决。
各村需在村场外新增宅基地的,建议各级国土部门适当调整用地指标,并简化留用地办理手续,以便各村委会尽快成功申请留用地。(内容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