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
珠海市发展与改革局网站公布了省政府关于复制推广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首批改革创新经验的通知,公布了27条改革创新经验,其中包括两项在
珠海市复制推广的相关改革事项:自贸试验区港区一体化运作、小规模纳税人简并征期。
全省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共有23项,其中投资便利化领域有9项:建立“一口受理,同步审批”的“一站式”服务模式、在实施企业登记注册“三证合一”的基础上实行“多证合一”、制订行政违法行为提示清单、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互联网+”税收服务、国地税联合办税、税务网上区域通办、税银合作“税融通”、网上申领普通发票速递免费配送。
贸易便利化领域有13项:
国际转运自助通关新模式、加工贸易手册管理全程信息化改革、海关原产地管理改革、征免税证明无纸化改革、企业注册登记业务“关区通办”、跨境电商商品溯源平台、进口食品快速放行模式、进口酒类分类管理、检验检疫原产地签证清单管理、入境维修“1+2+3”监管模式、进境动物检疫许可流程再造、检验检疫无缝对接内陆“无水港”、建立检验检疫“电子证书”模式。
金融创新领域1项:跨境支付工具创新。
在全省相关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有4项,其中在全省海关特殊监管区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两项:陆路跨境快速通关、
国际中转食品监管。在
广州、
深圳、珠海市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两项:自贸试验区港区一体化运作、小规模纳税人简并征期。 (内容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