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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中山市法律援助处有“妙招”!

时间:2022-04-08 13:46阅读:

近日,68岁的陈伯将一面印着“司法为民 法援精神”的锦旗,送给中山市法律援助处及广东凯行律师事务所黄俊鹄律师以表感谢之情。

2009年,陈伯因办理社会保险需要,到原工作企业申请调取人事档案,但该企业未能提供。随后,陈伯为查找档案办理参保事项向多部门信访反映,信访部门答复,陈伯的档案遗失,建议陈伯循法律途径解决。陈伯为此向市仲裁委提起仲裁,市仲裁委经审查后不予受理。

自行维权无果,2019年5月16日陈伯首次来到市法律援助处寻求帮助,市法律援助处为陈伯开通“绿色通道”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并于当天指派黄俊鹄律师为陈伯提供法律援助。

黄律师接案后,立即与陈伯面谈,对陈伯所遇难题作出分析,同时代陈伯向市社保基金局申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市社保基金局在接受申请后认为陈伯虽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领取基本养老金,但其不属于本省户籍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最终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为保障陈伯“老有所养”,黄律师决定代理陈伯以陈伯原工作企业为被申请人或被告,提起劳动仲裁申请及诉讼,主张企业对丢失陈伯人事档案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案件经过仲裁、一审、二审、发回一审重审、二审等程序,最终法院判决企业就其不能提供相关工资待遇、职称调整及人事接收等记录,致使陈伯不能办理养老保险享受相关养老保险待遇承担40%的赔偿责任,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陈伯最终等来了赔偿款。

本案历时近三年,陈伯从维权无门到最终获得赔偿款,市法律援助处指派法援律师“一援到底”,在不同诉讼阶段均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来源:中山市法律援助处、润法中山

编辑:刘倩雅

一审:杨启航

二审:苏文颖

三审:李紫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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