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68岁的陈伯将一面印着“司法为民 法援精神”的锦旗,送给
中山市法律援助处及广东凯行律师事务所黄俊鹄律师以表感谢之情。2009年,陈伯因办理社会保险需要,到原工作企业申请调取人事档案,但该企业未能提供。随后,陈伯为查找档案办理参保事项向多部门信访反映,信访部门答复,陈伯的档案遗失,建议陈伯循法律途径解决。陈伯为此向市仲裁委提起仲裁,市仲裁委经审查后不予受理。自行维权无果,2019年5月16日陈伯首次来到市法律援助处寻求帮助,市法律援助处为陈伯开通“绿色通道”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并于当天指派黄俊鹄律师为陈伯提供法律援助。
黄律师接案后,立即与陈伯面谈,对陈伯所遇难题作出分析,同时代陈伯向市社保基金局申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市社保基金局在接受申请后认为陈伯虽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领取基本养老金,但其不属于本省户籍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最终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为保障陈伯“老有所养”,黄律师决定代理陈伯以陈伯原工作企业为被申请人或被告,提起劳动仲裁申请及诉讼,主张企业对丢失陈伯人事档案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案件经过仲裁、一审、二审、发回一审重审、二审等程序,最终法院判决企业就其不能提供相关工资待遇、职称调整及人事接收等记录,致使陈伯不能办理养老保险享受相关养老保险待遇承担40%的赔偿责任,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陈伯最终等来了赔偿款。本案历时近三年,陈伯从维权无门到最终获得赔偿款,市法律援助处指派法援律师“一援到底”,在不同诉讼阶段均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来源:中山市法律援助处、润法中山编辑:刘倩雅一审:杨启航二审:苏文颖三审:李紫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