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1日,我局发布了《深圳市光明区迳口社区部分永久基本农田租赁权招标公告》(深市监光公告〔2021〕1号)(以下简称“公告”),公开招标光明区迳口社区部分永久基本农田租赁权,现补充公告如下:
根据《深圳市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土地租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一条第二项,现将公告第五款“投标人主体资格条件”中的第二项“本市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需提供农业部门颁发的红头文件作为证明材料)”修改为:“本市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或经市农业主管部门组织农业专家审核通过的、在本市注册的农业高新技术项目实施企业”。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