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记者今天从清新区法院获悉,7月20日,清新区人民法院重拳出击,与
广州警方联动,将失信被执行人唐某从
广州抓获。这也是清新跨城抓捕失信被执行人的一次成功案例。据了解,唐某将自有的粤A牌重型货车挂靠在另一被执行人广州市某运输公司名下,并雇佣司机曹某从事运输业务。2014年11月28日,曹某驾驶该重型货车在S114线禾云段将受害人何某撞伤并逃逸。经法院审理,判处唐某和广州市某运输公司十天内赔偿何某医疗费89865.4元和伤残赔偿316844.66元。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因为唐某与曹某存在雇佣关系,而且事故发生时曹某正在履行职务,因此唐某应当承担本案的赔偿责任。受害人何某在法院审理期间伤重死亡。但在判决生效后的近四年时间里,唐某始终未对何某及其家属进行赔偿,未履行法律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致使受害者家属长达四年没有获得任何赔偿。法院经过网络查控和传统线下查访,都没有发现失信被执行人唐某名下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然而,受害人家属反映他一直在广州从事运输业务,是有一定的还款能力。失信被执行人唐某有意逃避执行。在7月19日晚上8点,受害人家属发现唐某在广州市出没,于是执行干警连夜赶赴广州市布控,但是唐某已经离开。因此,7月20日凌晨,清新区人民法院决定委托广州市白云区帽峰山派出所协助对唐某实施强制拘留措施。当天下午,清新区人民法院将唐某从广州带回。被拘留后,失信被执行人唐某的态度出现了大转变,向受害人家属致歉后,明确表示可以履行赔偿义务。随后,唐某将41万赔偿款全部支付。(广报全媒体记者曹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