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潮州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三防指挥部于9月14日16时将防风Ⅱ级应急响应提升为Ⅰ级。各地各部门要以确保人员安全为核心目标,做最不利的预判,做最有力的准备,认真落实各项部署措施,适时实施停工、停课、停运、停市、停业等防风应急措施,充分做好抢险救援准备工作。
链接:什么是Ⅰ级应急响应
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分级响应如下:
按气象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气象灾害应急启动级别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IV级四个等级。
Ⅰ级响应
特别重大突发气象灾害事件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领导小组立即组织专家分析确认,对气象灾害进行综合评估,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授权领导小组组长签发Ⅰ级响应启动命令,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内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并报省政府应急办。
Ⅱ级响应
重大突发气象灾害事件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领导小组立即组织专家分析确认,对气象灾害进行综合评估,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授权领导小组副组长签发Ⅱ级响应启动命令,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内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并报省政府应急办。
Ⅲ级响应
较大突发气象灾害事件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地级以上市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处理指挥机构立即组织专家分析确认,对气象灾害进行综合评估,经集体研究决定,发布Ⅲ级响应启动命令,向事发地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内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和省气象部门。
IV级响应
一般突发气象灾害事件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县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处理指挥机构立即组织专家分析确认,对气象灾害进行综合评估,经集体研究决定,发布IV级响应启动命令,向事发地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内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气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