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受损进口汽车流入消费市场的消息引发了媒体和消费者的广泛关注。作为普通消费者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消费权益呢?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此于3月1日发布消费提示。
部分损毁车辆在事故发生前已完成了检验检疫手续,由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了随车检验单证。事故发生后,上述车辆不能再按照原有用途使用。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检验检疫部门先后两次发布17533辆损毁车的VIN码(车辆识别号)和随车检验单编号,请消费者购车前注意进行信息比对。
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相关风险警示通告也提示消费者:事故发生前未办理完检验检疫手续的损坏进口车,质检总局要求进口商须逐台检查确认合格,向消费者明示修复情况,才能继续办理检验检疫手续。因此,这一类进口车虽然受损,但经检验检疫合格,仍然可以继续销售,但经销商必须告知消费者车辆的修复情况;事故发生前已办理完检验检疫手续的损坏进口车,质检总局要求进口汽车收货人须认真清理、检查事故所涉车辆,妥善处理;对自我声明或已经鉴定为不能通过合理方式修复到可安全使用的车辆,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按照原有用途使用。消费者在购买时,应注意检查,索要必须的进口证明文件,以及制造商的合格担保证明、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等随车文件。
检验检疫部门建议广大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进口汽车,同时对于价格明显低于市场售价的汽车,一定要提高警惕,购买前要与检验检疫部门和车企公布的损毁车辆信息进行仔细对比,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