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环保部官网公示了首届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建议名单,先进集体建议名单共20个,
珠海市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列,成为广东省唯一一个入选的单位。目前,公示期已结束。
据了解,“中国生态文明奖”是我国设立的首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方面的政府奖项,由环境保护部主办,中央文明办、全国人大环资委、全国政协人资环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部委参与表彰,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具体承办。该奖项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奖项主要表彰和奖励在生态文明建设一线和实际工作中,对生态文明创建实践、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先进集体的主要评选对象是从事生态文明建设的基层组织,包括企事业单位、社团、社区和基层政府或部门等;先进个人的评选对象为从事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线工作者。
据介绍,此次评选根据环境保护部《中国生态文明奖评选表彰办法(暂行)》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各地各部门申报、资格审查、专家初评、评委评审,共评选通过了
珠海市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等20个先进集体、民政部一零一研究所王玮等33名先进个人。
珠海作为广东省唯一一个入选该奖先进集体荣誉的城市,充分彰显了珠海长期坚持不懈推进绿色、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卓越成效,标志着珠海生态文明建设在全省乃至全国位于领先地位。珠海市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统筹推进珠海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方面作为突出、成效显著。(内容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