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促进企业回归办公用房租金补贴办法》(深前海规〔2019〕8号)、《2019年度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办公用房房源备案与资金申报指南》,我局对公示期间针对公示结果提出异议的亚洲保理(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前海虹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羽翼信息技术(深圳)三家企业进行了重新审核。经审核,取消原认定结果,对亚洲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作为一般补贴对象的补贴申请予以认定;对深圳前海虹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一般补贴对象的补贴申请予以认定;对羽翼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作为特殊补贴对象的补贴申请予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