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蔡晓丹)记者从市社保局了解到,我市从今年开展职业年金经办业务。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缴费基数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单位按8%缴纳,个人按4%缴纳。我市目前暂无单位办理职业年金缴纳业务。
职业年金,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通俗点说,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相当于为员工的养老上了“双保险”。职业年金的建立,是发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作用;适用范围和缴费基数均与基本养老保险的相关规定一致,切实维护制度统一;实行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采取个人账户方式管理;个人账户资金随同工作变动转移,促进人员的合理流动;根据本人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确定待遇水平,缴费与待遇挂钩。
对于大家普遍关心的,职业年金该怎么缴费呢?据介绍,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8%,按照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计入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4%,由单位代扣,直接计入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举个例子,如果工作人员个人的工资是3600元,那么每月需要缴纳的职业年金就是3600*4%=144元。
需要注意的是,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般是按照职工上年度全年工资的月平均值来确定的,但是有上限和下限的限定。个人工资超过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如果我省去年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是3600元,那么缴费的下限就是3600元*60%=2160元,即使个人的工资水平低于2160元,也要按照每月2160元的4%也就是86.4元来缴纳职业年金。
正常情况,退休以后,职业年金有两种取法,都是按月领取:一种是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另一种是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退休当月个人账户余额/计发月数。另外,有两种情况是可以提前并全部支取的,一种是出国定居,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但是只能提取个人账户的基金;另一种是在职期间死亡的,个人账户可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