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濠江区人民法院分别收到该区滨海街道工委、办事处以及当事人郑某送来的锦旗,感谢该院通过调解高效化解了一宗工程款历史纠纷案。
据了解,这是积压了20多年未能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原告郑某是
汕头市河浦建筑工程总公司原工程队负责人,原告称,自1995年3月28日由原告以
汕头市河浦建筑工程总公司名义与被告汕头市濠江区滨海街道办事处签订《中学工程承包施工合同书》,约定由原告以自带全部资金、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建学校工程。工程于1995年4月10日正式开工,1995年10月竣工正式投入使用。工程竣工后,双方确认工程造价为6710485.67元。按照合同约定,工程款的70%应以现金形式分期支付;另外的30%则以划给有使用权土地的形式支付。之后,被告向原告支付了部分工程款,余款未付,原告遂向濠江法院起诉。
濠江法院立案后,法官多次找当事人谈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授之以法,原、被告双方均被该院公正司法的立场和做法打动,促使本案最终于2018年1月8日顺利达成调解。原告郑某与被告共同确认由被告付还原告郑某工程款本息共1557000元,该款于2018年2月8日前一次性付清,该案得以圆满结案。原告郑某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收到调解书不久便特意送来一面上书“司法为民、调解有方”的锦旗。
(濠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