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代国辉 通讯员粤市监报道 修订后的《广东省专利奖励办法》(下称《办法》)将于2019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增设了广东省专利奖有关奖项,增加了广东专利奖授奖数量,并提高了奖励金额。 依据《办法》,广东省专利奖奖项包括:广东专利金奖、广东专利银奖、广东专利优秀奖和广东杰出发明人奖。相比较修改前,修改后的《办法》增设了广东专利银奖,和中国专利奖明确增设的“中国专利银奖”相衔接。同时,《办法》将“广东发明人奖”修改为“广东杰出发明人奖”。 《办法》将每届广东专利奖金奖授奖限额由15项增至20项,奖金由每项10万元提高至30万元;优秀奖授奖限额由55项增至60项,奖金由每项5万元提高至10万元;增设银奖40项,奖金为每项20万元;对获得广东杰出发明人奖的个人,奖金由2万元提高至10万元。 《办法》将原“中国专利奖配套奖”更名为“中国专利奖嘉奖”,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或者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每项10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中国专利银奖或者中国外观设计银奖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每项50万元的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