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佛山海关与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联合通告称,自2019年1月1日起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纳入“多证合一”。目前,佛山海关已与佛山市工商局实现商事主体注册登记信息共享,共享信息适用海关“多证合一”改革无纸作业方式。进出口企业办理收发货人注册登记时,不需向海关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纸质资料,海关接收工商部门推送的商事主体注册登记信息,完成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审核后,无需核发纸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相关电子证照信息通过“佛山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同步对外公示。据悉,企业如确需海关注册登记凭证,可登录“
广州海关‘线上海关’系统”或“
广州海关12360”微信公众号的“线上海关”,进入“企业无纸化注册登记”模块查询打印。佛山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提升行政服务效能,实现跨政府部门网络互通、数据对接和信息共享,海关与工商部门先后开展多次协商,反复论证,此次改革将有数千家进出口企业受益。(南方网全媒体记者 吴欣宁 通讯员 裴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