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
新闻10月26日电(罗福胜 韦春灵)今年是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巴马瑶族自治县采取多样措施,实现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提标,为进一步打赢脱贫攻坚战夯实了基础,充实了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20年4月1日起,全县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4300元/人/年提高到5100元/人/年。A档对象标准从270元/月提高到350元/月,B档对象标准从230元/月提高到250元/月,C档对象标准从200元/月提高到210元/月。全县城市低保标准由650元/人/月提高到760元/人/月。截至2020年9月底,全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6350户25859人,城市低保对象671户2717人。2020年1-9月发放城乡低保金7631.08万元(含物价补贴971.08万元)。
提高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和供养标准。从2020年3月1日起,全县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调整为:全护理860元/人/月,半护理430元/人/月。从2020年4月1日起,全县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从850元/人/月提高到988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从470元/人/月提高到553元/人/月。截至2020年9月底,全县共有城乡特困人员1023人,2020年1-9月发放城乡特困人员供养金734.63万元(含物价补贴34.26万元和特困护理补贴158.99万元),较好地维护了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
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儿童优先”和“儿童利益最大”原则,切实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2020年7月1日起,全县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从原来的800元/人/月提高到900元/人/月,月标准提高100元。
截至2020年9月底,巴马全县认定在册登记孤儿59名,全县通过认定获得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救助110名。2020年1-9月,发放孤儿保障金47.1723万元(含物价补贴3.0223万元),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金26.4244万元(含物价补贴0.9408万元)。为全县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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