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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一证、每证30元!明年2月起,佛山电动自行车必须上牌

时间:2019-12-31 16:27阅读:

12月31日早上,佛山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发布《佛山市公安局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列明,佛山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作将于2020年2月1日起正式启动,到同年8月1日,未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禁止在佛山通行。每名户籍居民或新市民,均可注册登记一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将设过渡期,根据电动自行车是否符合新旧国标,公安机关将依法核发银证、蓝证、黄证三类牌照。

一人一车一证 半年内须登记

根据《通告》,佛山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作将于2020年2月1日起正式启动。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作启动后,佛山户籍居民凭个人有效身份证、新市民凭个人有效身份证及居住证可注册登记一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每辆收取牌证费30元/套。个人上牌还需要提供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书原件、购车发票原件。如需代办,需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填写委托书。港澳人士则提供港澳的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市民可在交警车管所或警邮合作网点登记上牌,工作人员将查验车辆(包括车辆整车编码、脚踏骑行功能、铭牌,核对合格证参数等)。查验合格后,录入信息。随后,申请人进行缴费、选取号牌(银色号牌随机5选一,蓝色、黄色号牌按序核发)。

2020年8月1日起,未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禁止在佛山通行。同时,为简化注册登记手续,佛山新售卖的电动自行车将推行“带牌销售”便民服务措施,市民通过已经在公安机关登记备案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商铺,就能购买已经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

此外,《通告》还提到鼓励电动自行车主购买电动自行车相关保险产品,倡导驾驶电动自行车时应当佩戴安全头盔并做好安全防护。对于快递、外卖等行业的特殊企业的用车情况,《通告》则列明:企业等法人因经营需要购买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另行规定。

三种颜色车牌 设不同过渡期

根据《通告》,对于各类电动自行车,佛山公安将设置1~2年过渡期。根据车辆的安全技术实际情况,公安部门将电动自行车牌照分为“银牌”、“蓝牌”及“黄牌”,以作区分。

具体来说,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简称“新国标”)并取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凭有效材料注册登记,核发正式号牌(银色)和行驶证;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简称“旧国标”)或符合新国标,但未取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凭有效材料登记,核发过渡期号牌(蓝色)和行驶证;在用既不符合新国标又不符合旧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凭有效材料登记,核发过渡期号牌(黄色)和行驶证。

不同颜色的号牌,在通行日期上的规定上有所不同。银色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允许在佛山行驶(管制路段除外)。而蓝色号牌的通行日期至2022年1月31日止,过渡期为两年;黄色号牌的通行日期至2021年1月31日止,过渡期为一年。蓝色、黄色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在通行日期截止后,号牌作废,禁止在佛山道路通行。

佛山市公安局提醒广大市民,应领取蓝色或黄色号牌的电动自行车,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办理注册登记。2020年8月1日起,公安部门将停发蓝色、黄色号牌,不再为这两类电动自行车办理注册登记。

问题一:丢失了发票、车辆合格证书怎么办?

佛山交警:公安机关已经参考这个实际问题。参考成熟地市的经验,车主本人可向交警部门提出申请,说明相关材料的丢失原因。交警部门首先会对该市民的个人征信进行核查,并对其声明进行内部复核。对符合要求的市民,公安机关对其电动自行车予以登记。

问题二:登记期届满后,交警会如何执法?

佛山交警:在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半年,即到2020年8月1日后,交警部门将会加强执法工作,执法方式会根据注册登记的情况开展,早期以警告教育为主。

问题三:目前城区大量共享电动车是否要上牌?

佛山交警:共享电动自行车是新生事物,在佛山部分地区已经投放。关于共享电动自行车的相关管理规定,由交通部门牵头制订,目前仍未有相关规定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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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标主要技术参数:

1.必须具备脚踏骑行功能;

2.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公里/小时;

3.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公斤;

4.电压不超过48伏;

5.电动机连续输出功率不超过400瓦.

旧国标主要技术参数:

1.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2.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公里;

3.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公斤;

4.蓄电池的标称电压应不大于48伏;

5.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不大于240瓦。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刘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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