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广东省出台国内首个针对校园学习类APP的省级实施细则,自2019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细则明确了适用对象、管理范围、部门分工、主办者及产品要求、审查办法、监管机制等内容。据了解,“广东学习类APP”小程序(包括黑白名单查询、投诉举报、企业申报等功能)也将在“广东教育”微信公众号同步上线启用。
近日,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中共广东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广东省面向中小学生校园学习类APP管理暂行办法》,这是国内首个针对校园学习类APP的省级实施细则,共15条,明确了适用对象、管理范围、部门分工、主办者及产品要求、审查办法、监管机制等内容,自2019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广东学习类APP”小程序(包括黑白名单查询、投诉举报、企业申报等功能)也将在“广东教育”微信公众号同步上线启用。校内学习类和学科培训类APP皆纳入审查范围此次,纳入《管理办法》内容审查的校园学习类APP类型包括校内学习类APP和学科培训类APP。《管理办法》所指的校园学习类APP,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APP:(1)该APP的用户群体主要面向(或包含)广东省中小学生;(2)具备教学或作业等功能(包括课堂教学、学习辅导、习题作业、学科类校外培训、个人学习情况测试等功能,下同);(3)以手机或平板电脑等移动智能终端作为使用载体;(4)属于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主要是安卓、苹果iOS系统安装的应用程序)。中小学生和家长在校外自行下载的不具备课堂教学或作业等功能的APP、面向老师、家长开发(用户对象是老师和家长)的各类教育或教学管理工具等功能的APP、依托已经出版的书籍、字典、报刊杂志基础开发的、为方便读者使用书籍、字典、报刊杂志的工具类APP等,原则上不纳入《管理办法》本次审查范围。不得利用APP发布考试成绩排名 不得用于抄作业《管理办法》中明确,学校和老师不得利用APP发布学生考试分数的成绩排名,禁止公布学生的集体分数排名。但是,为了改进教学、诊断学生所学情况进行核心素养能力等级分析、分数段统计、学生分数正态分布等数据(须隐藏学生姓名)、以及非学科类(例如音乐、美术等)成绩的除外。允许学生查阅个人测试成绩(仅限本人成绩)。此外,校园学习类APP产品不得用于抄作业。搜题类APP,允许用于拓充知识,不得用于抄作业。对于难以界定搜题类APP功能和性质的,按照服务学生原则,允许先安装使用,但是推荐和安装此类APP的学校教师和家长应做好教育引导、加强监管,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校内学习类APP不得面向学生用户收费《管理办法》明确,校园学习类APP收费项目需事先公开、明示且合理,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不得恶意扣费。其中,校内学习类APP不得面向学生用户收费(以付款的银行账户为准,银行账户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除外)。而校内学习类APP使用前明确告知产品收费标准和收费的内容(模块),收费的功能(模块)属于学生基于个性化需求自愿订购的项目,且付费的最终银行账户为学生家长;学科培训类APP的收费,不属于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其中,学科培训类APP的收费,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进行管理。其中,每个科目一次性收费的时间跨度不得超过3个月或者每个科目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60次(节)课。涉及退费的,参照《广东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退费管理办法》执行。主办者需保障学生和家长信息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学习类APP不得调用和学习相关功能无关的隐私权限,不得征集与使用本APP功能无关的学生和家长个人信息。校园学习类APP主办者对用户账号、密码、注册手机号码等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不得泄露、不得出售,保障学生和家长的信息安全。校园学习类APP主办者在用户终止使用其APP服务后,应当停止对用户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并为用户提供注销账号的服务。此外,要求校园学习类APP需提供针对学生用户的护眼功能及其说明文档。此处护眼功能是指采用诸如护眼模式(调节屏幕亮度)、使用时间统计(计时显示)、设置使用时长或者定时自动停止该APP运行等技术手段,以实现防沉迷、保护学生视力的目标。(广报全媒体记者徐静 通讯员粤教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