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明知道包包不是自己的,为何不将它交给工作人员?因过安检顺走他人挎包,女子汪某被抓后面对民警的询问,竟然辩称自己“没文化,当时头晕晕的,本身是晕车的”!记者5月15日从广州铁路警方获悉,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依法对汪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原来,5月10日,杨先生焦急地来到广州铁路公安处新会车站派出所向民警报称,自己装有手机、银行卡、少量现金的挎包在通过江门东站安检机时不翼而飞,怀疑被盗。
根据杨先生的描述,他在江门东站配合安检员开包检查时,将随身携带的小挎包遗忘在了安检机传送带上,谁知一转眼挎包就不见了。“也就一分钟左右吧,包没了我立马打我自己的手机,第一遍通了没人接,第二遍就关机了。”杨先生说。民警通过视频监控查找线索,并将目标锁定在了女子汪某身上。视频监控中显示,汪某紧随杨先生通过安检,在弯腰拿起自己行李时,顺手拎走了杨先生的挎包,随后进站乘车前往广州。民警立即前往广州南站寻找汪某,此时她正和丈夫准备进站乘车回老家。经过检查,民警在汪某的背包中发现了杨先生遗失的手机。警方介绍,在调查过程中,汪某起初并不承认自己拎走了别人的包,但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她不得不承认是自己一时贪念作祟,抱着侥幸的心理在安检机传送带拎取他人背包。乘车后,她取出包内手机及其它有价值物品,并将包遗弃在列车上。尽管汪某承认了自己的行为,但她仍坚称自己没做错事:“我拿起来这个包掂了掂,没藏着掖着,又没有人来认,那我拿走了肯定也没什么事嘛!”
直到民警对汪某进行了现场普法教育,汪某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最终,广州铁路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依法对汪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铁路警方表示,旅客在进站乘车时,要清点好行李物品,特别在安检口,要避免错拿漏拿,旅客若发现安检仪上有无人认领的行李,可通知安检工作人员处理,切不可据为己有,否则会视情形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文图:广报全媒体记者张丹羊 通讯员孟子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