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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讨生活的湖南男子蒋某,在虎门一家餐馆打工,孰料遭遇厨房爆炸,不幸身亡。留下一对儿女,由年过六旬的父母抚养。因餐馆属于无证经营,老板一直没有进行足额赔偿。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为蒋某的父母申请了6万元司法救助金。
8月10日上午,蒋某的父母从法官的手中接过救助金,接连说了几声感谢。
2005年10月,东莞市虎门镇一家湘菜馆的厨房炉灶油箱发生爆炸,厨师蒋某身受重伤,一个月后因治疗无效去世。蒋某用去医疗费近21万元,餐馆老板文某荣仅支付了6.6万元。该餐馆属无证经营。
2007年9月,蒋某父母将文某荣告上法庭。2008年5月,东莞第二人民法院判令文某荣赔偿蒋某父母29万多元。判决生效后,文某荣一直未履行。蒋某父母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扣划了文某荣的银行存款,但因本爆炸案不止一个受害人,依法分配给蒋某父母的赔偿款只有9万多元。
据查,蒋某父母均已年满60岁,没有收入来源,没有他人赡养,还带着两个孙子女生活,家里非常困难。法院经研究核实,决定对两位老人进行司法救助。2016年8月10日上午11点多,从湖南老家出发的蒋某父母从负责执行本案的李子青法官手中领到司法救助金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