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环保局获悉,近日,为加快
东莞黄标车淘汰进度,鼓励市民自愿淘汰黄标车的积极性,经市政府同意,对《
东莞市黄标车提前淘汰鼓励补贴实施方案(2014—2015年)》有关政策进行调整,从即日起实施至今年12月31日。
记者获悉,此次调整,主要是黄标车提前报废申报条件上的调整,原《实施方案》补贴范围和条件中“2016年1月1日后报废的黄标车不予补贴,从2016年2月1日起,将不受理2015年12月31日前已报废的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申请”,现调整为“2016年1月1日后交售给有资质的汽车报废回收企业的黄标车不予补贴,从2016年2月1日起,黄标车将不受理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申请”。黄标车车主要尽快去申请淘汰黄标车,若延误时间,将会拿不到相应补贴。
此外,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手段在办理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申领过程中造假或欺骗车主。若经查实存在违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石碣文广中心记者陈波 黄桂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