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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与金融机构建立金融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
日前,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与东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签订《关于建立东莞市金融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意见》,正式启用金融类案件移送调解、特邀调解平台,多向合力促进调解工作,有效化解纠纷。该意见的签署,将推动东莞市金融消费纠纷引进第三方调解平台的实践,为东莞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带来崭新的模式。
据悉,近三年,东莞两级法院每年审理的金融案件呈递增趋势,从2014年的4600余宗,上升至今年的7000余宗,标的额从2014年的33亿元上升至今年的110亿元。
2016年3月开始,东莞市两级法院多措并举全面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对此,东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政法委组织开展完善诉前联调工作机制专题调研。2016年5、6月期间,东莞中院出台《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引进第三方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从原有的诉前调解延伸到诉讼全程,努力构建相关工作平台,以尽最大努力提高诉前、诉中调解率,促进矛盾纠纷的依法及时妥善解决。
东莞市金融局积极配合法院工作,推荐其相关的行业协会作为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加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组织名册,充实特邀调解员队伍。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大力支持“一站式”调解平台的搭建,东莞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在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的指导下,还专门设立了金融纠纷调处中心。
今后,东莞市法院案件调解工作既能“请进来”也能“送出去”,通过积极搭建第三方调解平台,最大程度地指导和利用各方调解力量,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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