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为了进一步规范镇港瓶装燃气充装、销售行为,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镇港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联合有关部门开展2016年瓶装燃气充装、销售单位联合执法行动。
镇港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联合消防、安监、工商、经信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对辖区范围内的瓶装燃气充装、销售单位进行全面检查。记者跟随检查人员来到镇内一家燃气CNG加气站,检查人员仔细检查了该气站的营业执照、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等相关证件是否有效,重点查看了消防设备的完好程度以及使用期限、应急预案,并提醒经营场所的相关负责人,要加强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做好消防工作的自查,提高员工的应急能力以及专业水品。
随后,检查人员来到镇内的一家石油气供气站销售点,重点检查液化气气瓶的使用年限、气瓶存放位置等。
镇港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检查人员 :“根据我们市、镇安委办的工作安排,我们联合了工商、消防、经信、城管、安监,对镇港内的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单位进行全面检查,继续加强督促瓶装销售单位落实好他们的主体责任,加强做好销售单位的企业安全管理,消除燃气相关的安全隐患。”
本次检查,镇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排查燃气充装、经营资质的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和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单位的各类隐患。检查人员强调,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将坚决依法从严查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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