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运载管道,管道长度远远超出车身0.2米。 本报记者 庄园 摄
本报讯(记者 丁玫)近日记者走访发现,二、三轮摩托车超长超宽运输货物的现象在市区并不少见,这种行为不但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且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日前,在市区新桥路,一辆三轮摩托车装载着铁管,铁管的长度比车身多出了一半,长长的铁管下垂,几近触及地面。随后,在永安路,记者又见到,一辆三轮摩托车载有沙发、木椅等家具,货物的宽度大大超过车身大小……这些车辆疾速行驶在车水马龙的道路上,货物在车后摇摇晃晃,周围的人见状纷纷避开。
市民张先生告诉记者,二、三轮摩托车超长超宽运输货物的情况常出现在市区道路上,在建筑材料市场周边的马路上更是常见。有时开车都不敢开在这些车辆后面,生怕一个不小心撞上了,后果不敢想象。
记者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一百五十元罚款。
采访中不少市民认为,二、三轮摩托车超长超宽载货行驶在道路上,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希望有关部门能对此进行管理和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