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工作中,湘桥区认真按照省、市工作部署,研究制订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坚持以较真作风推动各项整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目前,湘桥区已结合实际,按整治专项和整改落实工作分别成立了枫江流域两岸违章(构)筑物整治、建筑渣土及工地扬尘污染整治、江河渠塘综合整治、瓷泥污染整治、农村“散、乱、小”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陶瓷废物污染综合整治、市区环保发电项目建设、古美污水排放综合整治等8个专项工作小组。近日,湘桥区召开落实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会,明确各项整治工作的任务、责任和完成时间表,要求各街道、镇和有关部门把落实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作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的实际行动,明确任务,查清底数,落实综合措施,坚持情、理、法并重,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推进各项整改工作。
湘桥区提出,要注重标本兼治,积极对照“六城同创”尤其是“国家环境模范城市”的标准和要求,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有效推进整改工作,促进区域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要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对环境整改工作进行全过程、全覆盖的督导检查,确保整改到位。要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开展“自己树丰碑,潮州人最干净”主题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生态环境建设,在全社会形成“环境保护,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湘 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