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阮冰莹)我市将从现在起开展历史建筑普查和保护工作,力争到2017年基本建立覆盖全市的历史建筑保护名录,到2020年形成系统完善的历史建筑保护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这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市历史建筑普查工作动员会上获悉的。
据了解,此次历史建筑普查范围为全市的行政区域。普查对象主要是能够反映地方发展历程、历史文化和民俗传统,能够反映地域建筑文化特点、艺术特点,具有科学研究价值,与重要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和著名历史人物有关、具有纪念意义以及其他能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的建(构)筑物等等。根据《潮州市历史建筑普查和保护工作方案》,我市将通过前期准备、试点启动、全面普查、筛选上报、挂牌确认、探索完善等6个阶段的努力,力争到2017年,基本建立覆盖全市的历史建筑保护名录,建立保护范围明确、标志说明清晰、记录档案完善的历史建筑保护体系和经费保障有力、管理机构健全的历史建筑管理机制;到2020年,形成系统完善的历史建筑保护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对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历史建筑实现全面有效保护。
副市长许典辉要求,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各司其职,确保历史建筑普查和保护工作的顺利完成。要创新、丰富普查和保护方式,充分发挥志愿者、专家委员会的作用,推动普查和保护工作的全面有效开展。
省政府派驻潮州规划督察员朱惠玲参加会议并对相关工作提出要求。